据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、厅长刘伟介绍,10年来,黑龙江省实施了蓝天、碧水、净土、美丽乡村、原生态“五大保卫战”,“十三五”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全部完成,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两年位列国家优秀序列。大气环境再现“龙江蓝”,2021年黑龙江省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94.8%,为2015年实施监测新标准以来最好成绩。水质改善实现“碧水清”,2020年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比2016年提高15.6个百分点,水生生物清水种群不断增多,鳌花、乌苏里白鲑等珍稀鱼类重现松花江。耕地优先保护类占比达到99.87%,有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。

9月9日,“黑龙江省‘非凡十年’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”第六场发布会在哈尔滨市举行。 石启立 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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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持续抓好秸秆“全域全时段全面”禁烧和散煤污染治理,累计削减替代散煤319.5万吨,淘汰改造10蒸吨及以下小锅炉3302台。全面开展入江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,完成108个地市级、100个县(区)级地表水型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。推进农业塑料污染治理,加快推动农药化肥减量使用,推广测土配方施肥。
10年来,黑龙江省制定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等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法规39部,全面推行排污许可“一证式”管理,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“四梁八柱”初步构建。坚决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,让制度长出“钢牙利齿”。2015年至2021年,黑龙江省生态环境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314件,罚款金额9.1亿元。(完)